鄭宏輝
回鍋參選民進黨,曾任新竹市議員 20 年(1998-2018),三個重劃案核心人物。偽造文書案二審無罪確定後,2026 回鍋參選東區議員。
2026 新竹市議員初選,三個出線的名字,背後都繞回同一批土地重劃案。
有人二審無罪後回鍋,有人接下父親留下的里長位子,也有人出面替父親的公司身分解釋。名字先記下來,再往下看,他們怎麼跟三個案子扣在一起。
民進黨,曾任新竹市議員 20 年(1998-2018),三個重劃案核心人物。偽造文書案二審無罪確定後,2026 回鍋參選東區議員。
民進黨新竹市東區議員初選出線。父親曾資程是現任民進黨市議員,也是 64 名人頭購地者之一。2021 年他接任父親的水源里里長——那正是水源重劃案所在地。
參加民進黨新竹市北區議員初選。父親戴文燦是三案開發公司岩佳開發的登記負責人。戴振博自己發函說明,父親僅為借名登記。
他們的共同交集,是一套反覆操作的手法:
用極小面積進場,不是為了持有土地,而是先拿到會員資格。
只要掛名成地主,就能進會員大會,代理也能算數。
票數灌出來後,理監事與抵費地分配權就一起到手。
新竹市北區,金雅重劃區。一塊編號金雅段71號的土地,面積521.9平方公尺,約157坪。
這塊土地原本是農地,經過土地重劃後變更為建築用地。2017年5月,一位鄭姓所有人取得這塊地,土地謄本上的備註寫著:「重劃會出資人取得抵費地」。
畫面顯示一塊簡單的土地方塊。
畫面土地方塊上方出現價格標籤「公告現值 6.4 萬/坪」,計算總成本。
價格標籤變成「成交價 40 萬/坪」,土地方塊用金色highlight。
整個算式用大字收斂。
僅僅一年後,2018年7月,這塊地售出。
持有一年又兩個月。
以公告現值 6.4 萬元/坪回推 157 坪土地。
重劃後抵費地取得時的基準價格。
2018 年出售單價,總價約 6,314 萬元。
2017 年 5 月取得,2018 年 7 月出售。
農地變建地後,價差在一年內放大成五倍以上。
這不是股票、不是加密貨幣。這是一塊從農地變成建地的土地。而這筆交易,只是冰山一角。
整個金雅重劃區的抵費地面積達8,157坪,以市價計算,出資人群體的潛在獲利以億計。
這位鄭姓所有人,是前新竹市議員。他不是唯一的獲利者,而是一整個系統性操作的其中一環。
「部分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案,藉土地重劃之名,實際以獲取開發利益為目的⋯⋯」
—— 監察院100年糾正案文
但一筆暴利交易還不能解釋整個機器,下一章要拆開的是:這套套利流程,究竟怎麼被制度親手放行。
把金雅段71號的數字換成你熟悉的行情,看看這筆交易有多好賺。
「農村社區自辦土地重劃」是一項立意良善的政策——讓農村社區透過土地重劃改善居住環境、興建公共設施,不需動用政府預算。
但在新竹,這個制度被改造成一部印鈔機。流程是這樣的:
關鍵在於第二步:「虛灌人頭」。依法,只要持有重劃區內任意面積的土地,就能成為重劃會會員。買1平方公尺就夠了。
以金雅重劃區為例,重劃前有80.9%是農牧用地。重劃後全部變更為乙種建築用地。重劃總工程費超過3.5億元,全部由「出資人」墊付——而這些出資人,正是控制重劃會的利益集團。
問題不只在法條太鬆,而是有人真的照著這個漏洞大量複製;下一章,直接看人頭是怎麼被做出來的。
讓我們用溪橋重劃區的案例,完整拆解這套人頭操作手法。
64人同日購地,每人只買1-3.5平方公尺。
第一次會員大會,246人中103人代理出席,實到僅39人。
許明益(林為洲辦公室主任)當選理事長。
人頭退場,會員從246人降至179人。
「先後於短期間內有大量人數以買賣為原因,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之不合理情形⋯⋯已有人頭充數之嫌,重劃會之組織顯有瑕疵而不合法」
—— 新竹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572號判決
法院在判決書中直接認定:這就是人頭充數。重劃會的組織不合法。
在法律上,虛灌人頭的行為涉及刑法第214條: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文書罪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附錄裡的會員名單若對照三案,可以看到重點不是「很多地主」,而是同一群政治關係人反覆出現在不同重劃會。這些名字同時兼具會員、理監事與家族關係,顯示人頭不是零散進場,而是可被調度的名單池。
| 姓名 | 身份 | 溪橋 | 水源 | 前溪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鄭清標 | 鄭宏輝之父 | 會員/理事 | 會員/理事長 | 會員/理事 |
| 許明益 | 溪橋重劃會理事長(前林為洲辦公室主任) | 會員/理事長 | 會員 | 會員/理事 |
| 林婉真 | 鄭宏輝助理、岩佳副理 | 會員/監事 | 會員/理事 | 會員/理事 |
| 林美惠 | 林為洲辦公室助理 | 會員 | 會員 | 會員/監事 |
| 林麗華 | 鄭宏輝之母 | 會員 | 會員 | 會員 |
| 曾筠華 | 鄭宏輝岳母 | 會員 | 會員/監事 | 會員 |
這些人不是分散在不同案子,而是反覆卡位在三個重劃會的會員與職務結構裡。
如果這只發生在溪橋,還能說是地方偶發;下一章要看到的是,同樣的劇本其實還有第二次、第三次。
溪橋不是唯一的案子。同一個利益集團,用完全相同的劇本,至少操作了三個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案。每個案子都有一塊「灌人頭專用地」:
總面積 20.3 公頃 | 重劃總費用 7.81 億 | 約50人重複出現於三案
三個重劃區集中在新竹市東區。兩個辦公室地址分別在新竹市區與竹北——兩個陣營互借登記地址。
三個重劃會全部委託同一家公司——岩佳開發辦理重劃業務。該公司的員工分別擔任三個案子的承辦人。同一批約50人在三案都購買了微量土地,充當人頭。
鄭宏輝系公司登記地址,也是岩佳開發與宇豐體系長期出現的位置。
林為洲系企業聚集地址,水源重劃會會址也設在這裡。
鄭宏輝的上瑞建設登記在林為洲系地址,許明益掌管的宇豐都更又掛回鄭宏輝地址,顯示兩邊不是平行操作,而是共用公司殼與行政基礎設施。
當三案疊在一起看,重點已不只是土地,而是背後那批反覆合作的人;下一章,把整張網攤開。
這不是兩個人的事。這是一張綿密的關係網——橫跨兩個政黨、串聯家族成員、政治幕僚、開發公司。
可切換預設視角與案件濾鏡,快速看出同一批人如何跨案重複出現。拖曳可移動節點,滑入可查看角色。
商工登記顯示,岩佳開發的代表人已從戴文燦變更為曾國城(代表有森文創有限公司),兩家公司登記於同棟大樓。依目前公開登記,岩佳開發設立於2006年11月6日,最近一次核准變更日期為2026年1月2日。
從這張圖可以清楚看到:兩個政治陣營的人馬交叉佔據三個重劃會的理事長、理事、監事席位。開發公司是同一家。出資人是同一批。
政治上互相攻擊的兩個陣營,在利益面前,是密不可分的事業夥伴。
關係圖把人連起來之後,最後還得回到制度本身,因為沒有規則縫隙,這張網也不會長成現在這樣。
把地名遮掉再看一次,新竹和台中走的是同一套劇本。差別只在地方不同、角色不同,制度留下的入口卻完全一樣。
新竹和台中,不同城市、不同黨派、不同年代,但劇本一模一樣。問題不在某個人,在制度本身讓這套玩法可以不斷複製。
要讓這套劇本停下來,至少得先把下面三個制度入口補起來。
讀到這裡,附錄不是補充材料,而是讓這套關係與資金路徑可被逐一回查的底稿。
這不是一個停在判決書裡的舊案。2025 年二審無罪確定之後,工程推進與選舉佈局兩條線沒有停下來,整起案件重新回到現在式。
這起案件的刑事訴訟已經走完二審。判決結果是無罪確定,但判決理由與案件操作事實,仍是理解整起土地炒作結構的核心。
鄭宏輝涉嫌在 2007 年虛增 78 名人頭購買溪橋段 389 地號土地,每人僅買 1 至 3.5 平方公尺,使這些人頭成為重劃會會員,藉此在會員大會中取得多數,控制重劃會的組成與決策。
檢方認為,這樣的操作已使公務員在土地與會員資格相關登載上記錄不實,構成刑法第 214 條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」。
法院認為,借名登記,也就是以他人名義購買土地,仍屬合法的契約自由範圍,不能直接等同於虛偽登載。這些人頭並非虛構人物,而是真實存在的自然人。
判決並指出,這批人頭僅佔全部地主的 21.95%、土地面積的 0.67%,遠低於影響重劃會決議所需的 50% 門檻,因此不足以證明鄭宏輝主觀上具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犯意。
上易案不得上訴三審,二審無罪即為終審確定。
刑事無罪不等於沒有炒地。法院認定了「人頭購地」的事實存在,只是認為不構成刑事犯罪。
但 64 人同日購地、每人僅買 1 平方公尺、重劃會成立後土地迅速回流集團,這些操作手法的道德爭議,不會因為無罪判決而消失。
更關鍵的是:2025 年 6 月溪橋案工程設計核定、2026 年 4 月鄭宏輝回鍋選議員,利益結構仍在持續運作。
判決確定隔兩天,重劃會的公文就送進市政府了。但這件事不是突然發生。前一任先核、後一任補程序、代理市長最後核定,前後接了快十年。
2016 年 12 月,市府核定水源重劃計畫書。
2017 年 7 月,市府核定溪橋第一次變更計畫(府地劃字第1060087461號)。
據市府 2023 年新聞稿,約 109 年(2020)市府以頭前溪沿岸都市計畫審議中為由,通知溪橋、水源兩案暫緩。
據秘書長張志翔 2023/09/20 記者會說法,林智堅後來只為溪橋案排除都計範圍、允許續辦,水源案未獲同等待遇。
據高院判決書(114年上字172號)引述,市府行政人員清查時發現前朝程序有疑慮。
據市府 2023/09/18 新聞稿,112 年 3 月市府通知溪橋案續辦。
據報導,2024 年 3 月經都市計畫單位審查,確認溪橋案開發許可仍屬有效。
2024 年 7 月 26 日,高虹安因一審判刑停職,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。
2025 年 5 月 13 日,鄭宏輝偽造文書案二審無罪確定。
隔兩天,5 月 15 日,溪橋重劃會就發函申請核定,文號是「溪重會發字第 114014 號」。
從送件到核定,跨了六個局處,25 天搞定。
2025 年 6 月 9 日,代理市長邱臣遠核定工程設計書圖,文號是「府地劃字第 1140096839 號」。
2025 年 5 月 13 日二審無罪確定。5 月 15 日重劃會送件。6 月 9 日溪橋工程設計核定。不到一年,鄭宏輝在 2026 年 4 月 10 日通過民進黨東區議員初選。
這不是歷史回顧。案子還在往前走,人也已經回到選舉場上。
相關人物的下一代也開始進入地方選舉。64 名人頭購地者之一的新竹市議員曾資程,其子曾翰揚通過民進黨新竹市東區議員初選;三案開發公司岩佳開發登記負責人戴文燦,其子戴振博參加民進黨新竹市北區議員初選。
當涉案核心人物的下一代同時進入選舉場域,這已經不只是個別家族成員從政,而是炒地集團累積的土地利益、人脈資源與政治影響力,正沿著家族關係向下一代延續。
戴振博在 114 年 9 月 5 日發出的正式函文中表示,其父親戴文燦確實為岩佳公司的登記負責人,但主張僅為借名登記,非實質負責人。函文同時引述法院判決,指出借名登記人數占重劃地區總人數僅 21.95%。
「本人父親戴文燦確實出名擔任岩佳公司登記負責人」,但「僅為人頭,而非實質負責人,係不爭之事實」;函文並引用 111 年易字 542 號及 113 年上易字 2021 號判決,指出借名登記人數占重劃地區總人數僅 21.95%。
—— 戴振博 114 年 9 月 5 日正式函文
2025 年 5 月二審無罪確定後,溪橋工程沒有停,鄭宏輝的政治路線也沒有停。
問題從來不只是誰曾被起訴,而是當制度還容許同一批人持續推進開發、持續回到政治舞台,整起案件就還沒有結束。
如果這套機器仍在往前走,最後能做的不是旁觀,而是把關鍵數字與時間點擴散出去。
先從土地登記謄本與異動索引,鎖定同日大量分割、移轉、微量持分買入的地號,確認誰在何時取得會員資格。
把三案會員名冊、理監事名單與代理出席紀錄攤開,標記同名、同家族、同辦公室成員,辨識可被反覆調度的人頭池。
再對照商工登記,把公司負責人、董事、登記地址與重劃會承辦人串起來,看哪些公司殼與行政地址在兩個陣營之間互借。
最後回到法院判決與監察院糾正文,核對司法與監察機關如何描述「人頭充數」「組織不合法」與制度漏洞,避免只停留在關係推論。
這四類資料彼此補強:土地謄本證明誰進場、會員名冊證明誰掌握投票、公司登記證明誰共用行政基礎、法院判決則提供法律定性。讀者可依附錄資料來源逐一回查。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成立時間 | 2008年9月10日 |
| 會址 | 新竹市自由路69號5樓之1 |
| 理事長 | 許明益(林為洲辦公室主任) |
| 理事 | 鄭清標、黃若綺、楊建榮、楊國村、吳秋明、范金鑾 |
| 監事 | 林婉真(鄭宏輝助理、岩佳開發副理) |
| 開發公司 | 岩佳開發有限公司 |
| 面積 | 7.3282公頃 |
| 重劃總費用 | 3.04億元 |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成立時間 | 2008年10月30日 |
| 會址 |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二段20-5號3樓(林為洲公司登記地) |
| 理事長 | 鄭清標(鄭宏輝之父) |
| 理事 | 許鈞量、林婉真、陳榮燦、陳榮發、蘇承德、林式村 |
| 監事 | 曾筠華(鄭宏輝岳母)、陳照麗 |
| 開發公司 | 岩佳開發有限公司 |
| 出資人 | 周祝伶、周雨錡、周泰安(林為洲關係企業) |
| 面積 | 9.1412公頃 |
| 重劃總費用 | 3.30億元 |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成立時間 | 2008年9月10日 |
| 會址 | 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433號 |
| 理事長 | 劉國芳 |
| 理事 | 鄭清標、林婉真、許明益、楊國村、楊正煌 |
| 監事 | 林美惠(林為洲辦公室助理) |
| 開發公司 | 岩佳開發有限公司 |
| 面積 | 3.9529公頃 |
| 重劃總費用 | 1.47億元 |
以下人物均為重劃會會員(即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)。「✓」表示持有該重劃區土地、具會員身份;有職稱者同時擔任該重劃會理監事。多數人在三個重劃區僅持有1平方公尺土地。
| 姓名 | 身份 | 溪橋 會員/職務 | 水源 會員/職務 | 前溪 會員/職務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鄭宏輝 | 前新竹市議員 | 會員 | 會員 | |
| 鄭清標 | 鄭宏輝之父 | 會員/理事 | 會員/理事長 | 會員/理事 |
| 林麗華 | 鄭宏輝之母 | 會員 | 會員 | 會員 |
| 曾筠華 | 鄭宏輝岳母 | 會員 | 會員/監事 | 會員 |
| 陳姿伶 | 鄭宏輝配偶 | 會員 | ||
| 許明益 | 溪橋重劃會理事長(前林為洲辦公室主任) | 會員/理事長 | 會員 | 會員/理事 |
| 林美惠 | 林為洲辦公室助理 | 會員 | 會員 | 會員/監事 |
| 邱振瑋 | 現任寶山鄉長(前林為洲國會辦公室主任) | 會員 | 會員 | |
| 林婉真 | 鄭宏輝助理、岩佳副理 | 會員/監事 | 會員/理事 | 會員/理事 |
| 戴文燦 | 岩佳開發負責人、三案開發公司老闆(其子戴振博正參加民進黨初選) | 會員 | ||
| 周祝伶 | 群新建設董事長 | 出資人 | ||
| 陳韋伶 | 陳姿伶親屬 | 會員 | 會員 | 會員 |
| 林麗娟 | 林麗華親屬 | 會員 | 會員 | 會員 |
| 賴靜儀 | 許明益親屬 | 會員 | 會員 | 會員 |
| 曾資程 |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、64人頭購地中的政治人物(其子曾翰揚剛通過民進黨初選) | 會員 | 會員 |
註:會員身份係因持有重劃區內土地而自動取得。完整人頭名單約50人,上表僅列與兩陣營有明確關聯者。
先後登記9間公司:賀麗康國際、全賀生醫、廣億藥業、昊軒工程、宇豐都市更新、上瑞投資、宇豐投資、萊姆國際、岩佳開發
登記:群新建設、博宣工程、上瑞建設、源創土地開發、鈞威投資、茗發不動產、大禾開發、六家土地開發
鄭宏輝的上瑞建設,登記在林為洲公司的地址。許明益的宇豐都更,登記在鄭宏輝的地址。
刑法第214條(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文書罪):明知為不實之事項,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新竹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572號民事判決:認定溪橋重劃會「有人頭充數之嫌」、「重劃會之組織顯有瑕疵而不合法」。
監察院100年糾正案:糾正內政部對於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法令規範未臻周妥,致部分案件藉重劃之名獲取開發利益。